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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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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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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没有办理结婚证,离婚时债务怎么分?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没有办理结婚证,离婚时债务怎么分?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同居后分手,财产如何分割?

  1、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条

  二、分割同居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三、分手后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和婚姻存续期间不一样,不存在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那么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时该《意见》第十一条也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属于双方经营的,以双方共同财产承担责任的,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离婚时债务怎么分的相关内容整理,综合上文的内容介绍,我们了解到了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由于此时不属于夫妻关系,因而在对债务进行处理的时候,自然与对夫妻债务的处理就不太一样。其中如果是为共同生活而所负的债务,可以按照共同债务来处理,自然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也要双方来承担。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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